友邦干货 | 商业厨房消防安全须知
01 消防设施
1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一般配置点型烟感、温感探测器,手动报警按钮,警铃等。厨房灶台、热水机房等易产生烟或水汽区域应配置温感探测器,其它区域配置烟感探测器。
2、自动喷淋灭火系统
一般配置湿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,火灾危险等级按中危险I级计算;灶台、热水机房等有明火和高温作业区配置动作温度为93℃喷头(绿色),其它区域配置动作温度为68℃喷头(红色)。
3、室内消火栓系统
建议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来配置,且消火栓出水口动作压力不应小于0.25Mpa;消火栓前不应堆物或被遮挡。
4、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
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应保持有效运行,离地面较近的疏散指示标志外围具有防撞措施。
5、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
沿天然气管道穿墙处、灶台区域上方等应配置可燃气体探测器,当报警时能够联动自动给切断天然气入户管道阀门。
6、防排烟系统
所有排烟风机设280℃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,当烟气温度达到280℃时,防火阀自动关闭,同时联动排烟风机停止,且要求风机能够在280℃时连续工作30min。
7、厨房灶台灭火系统
触发装置布置在灶台上方进行探测温度,当达到动作条件后自动喷放灭火。
8、灭火器材
火灾危险等级应按照严重危险等级进行灭火器材的设计配置。
02 安全用火注意事项
1、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,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。定期开展隐患检查和整治,建立对厨房内的燃气燃油管道、法兰接头、阀门的定期检查制度,及时发现燃气燃油泄漏。
2、规范用气、用油、用电。天然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,不应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。厨房中的气瓶应集中在一起管理,距灯具等明火或高温表面要有足够的间距,以防高温烤爆气瓶。
3、厨房中的灶具与可燃物要留有足够间距。厨房内使用的电器开关、插座等,宜采用封闭式,防止水从外面渗入,并应安装在远离煤气、液化气灶具的地方,以免开启时产生火花引起外泄的煤气和液化气燃烧。厨房内运行的各种厨房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,时刻注意在使用过程中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。
4、厨房灶具旁的墙壁、抽油烟罩等容易污染处应天天清洗,油烟管道应定期清洗。厨房内配备一些湿棉被和石棉毯,用来扑灭各类油锅火灾。厨房内还应配置一定量的ABC干粉灭火器设施,并应放置在明显部位,以备急时所需。